营运类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方案
热点问题答疑
1. 将黄标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,是否有期限?
答:车主需在2015年9月30日前将黄标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拆解,在此日之后将车辆送到回收企业拆解的不在补贴范围。
2.申请补贴是否有时间限制?
答:申请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31日,请在此之前携带申请所需资料到公告受理地点提交申请。
3. 申请补贴受理点在哪里,是否需向多部门递交材料?
答:我市在报废车回收公司及机动车环保服务大厅分别设置2个黄标车淘汰奖励补贴服务受理点,服务受理点地址及电话分别为:
(1)南山区西丽龙珠大道龙珠四路龙井商业中心二楼
联系电话:86654477
(2)福田区上梅林中康北路梅坳六路6号1楼
联系电话:83127392
车主只需携带所需资料前往服务受理点现场提交申请,资料将由市环境保护部门在系统内流转到各相关部门审核。
4. 《道路运输证》已经注销的黄标车是否属于补贴范围?
答:这需要区别对待。
如果属主动到我委行政服务窗口申请注销《道路运输证》,并取得《广东省营运车辆注销通知单》的,属于补贴范围。
如果车辆所属企业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过期或车辆《道路运输证》未按规定年审被我委依法注销《道路运输证》的,不属于补贴范围。
5.车辆的《机动车行驶证》已经过户,《道路运输证》还未过户,是否需要办理《道路运输证》过户,才能享受补贴?
答:情形一:《道路运输证》未注销的
《道路运输证》须先办理过户,《机动车行驶证》和《道路运输证》业户名称需一致,方能享受补贴。
情形二:《道路运输证》已注销的
《道路运输证》在原业户名下注销,《机动车行驶证》过户到新业户的,新业户必须持有《广东省营运车辆注销通知单》(原营运车辆的注销单据原件),方能享受补贴。
6.车辆持有《道路运输证》,但行驶证类型为非货运,对享受补贴是否有影响?
答:不受影响,可以申请补贴。